各课题负责人:
根据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省教育科学规划2021年度课题结项鉴定的通知》要求,现组织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项工作,请各课题负责人对照结项要求,抓紧时间完成研究任务。具体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及结项方式
本次结项范围为符合结项要求的省教育科学规划2020-2021年课题。
1. 2021年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重点课题(包括青年重点、委托专项重点)的结项鉴定工作由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统一组织开展。
结项要求详见《关于组织省教育科学规划2021年度课题结项鉴定的通知》(附件1),烦请符合结项要求的课题按照以上通知内容提交相关材料,其中,对应的成果鉴定书见附件2。
2. 2021年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一般课题和2020年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结项鉴定工作由课题组自行开展。
(1)结项要求:详见《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管理规程》(见附件3)。
(2)鉴定方式:采取会议评审或通讯评审方式进行鉴定。鉴定专家组原则上由5位及以上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组成,其中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专家不得超过专家总数的1/3。评审鉴定意见应规范齐全,须提供每一位专家意见并形成综合意见。结题工作组织实施前,须将结项材料和评审专家报科技处审核。
(3)结项材料:成果鉴定书、成果鉴定申请表、成果函审意见表(以上详见附件4)、其他材料(包括结项报告、研究成果等)。
(4)填报省教育规划办项目管理系统:负责人登录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系统https://ghb.jsies.cn:8080/,填报并上传鉴定后的结项材料。
二、材料送报
请各课题负责人于2023年11月27日之前将成果鉴定书3份、其他材料1套报送至科技处902房间,并将相应电子稿发送至邮箱yanbs@jsou.edu.cn。
联系人:颜秉姝;电话:025-86265568/15751872189。
附件:
附件1:省教科规划课题2021年度课题结题鉴定通知.pdf
附件2:江苏省教育科学 “十四五”规划课题成果鉴定书.doc
附件3: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管理规程.doc
附件4:2021年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一般课题和2020年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项材料.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