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为了积聚研究力量,在往期科研平台建设的基础上,继续优化提升,更好地服务于学校转型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科研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苏开大〔2021〕90号)规定,现组织开展2022年校级科研平台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校级科研平台的建设应有利于我校学科建设持续稳定发展,应紧紧围绕校企合作,强化学院科研主体地位,坚持质量导向,致力于提升社会服务能力,紧贴“三高一费”新增长,做好高级别科研平台培育。
二、申报要求
1、学科支撑型科研平台申报要求
(1)学科支撑型科研平台要以服务学科建设为主,侧重基础性研究,以高级别课题为中心,产出高质量科研成果,力争高级别获奖,助力平台向上突破。
(2)学院为主要依托单位,允许跨部门、跨学科申报,限申报2项。
(3)学科支撑型科研平台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
(4)成员数量(包括平台负责人)原则上不少于5人,不超过8人,具有博士学位(包括在读博士)人员不少于2人。
(5)具备条件的科研平台可根据需要设置专职研究人员。
2、横向课题型科研平台申报要求
(1)横向课题型以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为主,提升社会服务能力,重点考核到账经费、成果转化等指标。
(2)鼓励与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单位合作共建,兼顾办学体系科研力量资源整合,有条件的可在办学体系中设置分中心。
(3)成员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0人。
(4)依据合作,横向课题根据需要可及时申报,动态管理。
3、上期建设为“优秀”或校级以上平台,无需申报,但要重新签订任务书,纳入学校统一管理。
三、申报流程与时间安排
1、组织申报
4月6日前,各学院、部门根据上述要求,向科技处提交申报材料,材料包括:1)科研平台申请表(纸质稿一式三份和电子稿,电子稿发送至邮箱xugf@jsou.edu.cn)。2)成果佐证材料2份(装订成册)。
2、评审答辩
4月中旬,科技处将组织答辩和专家评审,拟定推荐建设名单。
3、立项建设
校长办公会审批通过后发文成立。
四、考核与建设要求
1.科研平台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科研平台签订三年目标任务书。允许人员小幅度变动,但须及时提出申请并经科技处审批备案。
2.学校依据签订的任务书目标确定资助额度,初次拨付一定比例启动经费,后期将根据平台建设成效分年度申请下拨,实现精准资助。
联系人:许广富;电话:025-86265590;科技处916室。
附件:
1.
科研平台建设申请书.doc
2.
关于印发江苏开放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科研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科技处(社会科学处)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