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处(社会科学处)是负责学校科学研究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 负责学校科研发展规划的制订与落实。
2. 负责学校科研管理政策、制度的制订、修订及实施工作。
3. 负责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申报、评审、开题、中期检查、结项等全过程管理。
4. 负责科研项目经费的预算、使用和决算工作。
5. 负责各级各类科研机构和科研团队的申报、评审、管理及验收工作。
6. 负责四技服务合同的审核、管理工作。
7. 负责各级各类科研成果评奖申报与管理工作;科研成果的登记、鉴定、奖励工作。
8. 负责知识产权的咨询、审核、管理工作。
9. 负责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组织、推进和管理工作。
10.负责学术交流管理工作,协助国际合作与交流办公室开展国际学术交流。
11.负责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日常工作。
12.负责校科协、校社科联的日常管理工作。
13.负责对校内相关单位的年度科研考核工作。
14.负责做好各上级部门要求的各类社科统计、科技统计、成果转化统计工作。
15.负责科研管理系统的维护和建设工作。
16.负责科研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工作。
17.负责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
18.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