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级研究机构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
作者:科技处  (2018-03-12)  

各学院:

按照《江苏城市职业学院科研机构管理办法(试行)》(苏城院〔2010〕182号)规定,近期将对2013年10月成立的6个校级科研机构:环境污染检测与治理研究所、城市形象传播研究所、 LED技术应用联合研究所、供应链与物流信息技术研究所、工程管理研究所、建筑装饰设计研究所进行考核评估,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材料

1.工作总结:全面总结研究机构成立以来在科技研发、产学研合作、学术交流、研究机构队伍建设等方面开展的工作、取得的成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今后的计划。

2.填报校级研究机构考核表。申报的研究成果应与机构研究方向一致。

3.提供佐证材料:成果材料复印件(2013年10月以后的成果,论文提供封面、封底、目录、正文,论著类须提供封面、封底、目录),装订成册。评估以本科研机构人员的科研任务与成果为内容,非本机构人员的科研任务与成果不得纳入评估范围。

上述材料纸质稿一式三份,电子稿请发送至keyan@jsou.cn,收件人:陈冰月;咨询电话:86265389,倪晓燕。

二、考核形式

PPT演示汇报、专家质询评审。

三、考核时间

1.考核书面材料递交截止时间:3月23日下午下班前。

2.3月最后一周内安排会议考核评审。

四、考核要求

请相关学院认真准备,此次考核评估将作为下一步校级研究机构调整的重要依据。

附件:校级研究机构考核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