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及相关部门:
依据《江苏广播电视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学术交流管理办法(试行)》(苏电大〔2009〕193号苏城院〔2009〕171号)和《关于举办“企业家讲堂”的通知》(苏城院〔2010〕128号)的要求,请各院系及相关部门编制本学期本部门学术交流活动和企业家讲堂计划。具体要求如下:
1.结合教师专业发展及研究所和科研团队建设需要,充分利用现有学术资源,开展学术报告、学术沙龙、学术研讨等学术交流活动2-3次,具体内容需填写附件1。
2.根据学生专业特点,举办针对性强的企业家讲堂和知识讲座,具体内容需填写附件2。
3.为保证学术交流活动与企业家讲堂开展的有效性,各系部可灵活编制本学期学术交流活动和企业家讲堂计划,期间计划有变的提前1个月在科技处报备即可。
请各院系及相关部门于9月12日前将“学术交流活动计划表”与“企业家讲堂计划表”报送至科技处1414房间,电子文档发送至chenby@jsou.cn。
联系人:陈冰月电话:86265585
附件1:学术交流活动计划表
附件2:企业家讲堂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