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2013年科研任务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人员机构  (2014-02-18)  

各部门:

根据《江苏广播电视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科研要求及考核办法(试行)》(苏电大[2008]182苏城院[2008]141号)文件精神,学校将对20112013年教职工科研任务进行考核。具体要求如下:

一、考核内容

20112013年科研任务考核分为对个人考核和部门考核。考核内容为201111日至20131231日期间完成的科研成果。

二、考核对象

学校专任教师及管理人员(工勤系列人员除外)。

三、考核办法与程序

(一)个人考核

1.个人申报。将201111日至20131231日期间发表、出版的科研成果以及调研报告等,填写到《20112013年个人科研任务考核表》(附件1)。

2.网上登录。登录学校科研成果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210.28.216.200/kfxx/rms/index.aspx),录入20112013年期间个人科研成果的基本信息,完成科研成果网上登记工作。

3.提供科研成果书面材料。科研成果等提供原件1份、科研项目立项提供结题证书。20112012年已奖励的科研成果不再提供原件。

4.部门汇总。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科研成果材料的汇总、审核,并将以上材料及电子表格报送科技处(不接受个人申报)。

(二)部门考核

部门考核是学校对各部门科研任务要求的整体考核。部门负责人填写《20112013年部门科研任务统计表》(附件2)、《20112013年科研任务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3),并将《部门科研任务统计表》《科研任务考核情况汇总表》及电子文档报送科技处。科技处负责统计、汇总,由校学术委员会评选出20112013年度“科研先进部门”及“科研先进个人”,评选结果将在网上进行公示。

各部门须由专人负责做好本部门的科研任务考核工作,及时报送材料。有关表格可在科技处网页上下载。材料报送时间:2014226日前。电子文档发至zhangjt@jstvu.edu.cn。其他未尽事宜可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张军涛倪晓燕电话:8626558286265389

附件1:《20112013年个人科研任务考核表》

附件2:《20112013年部门科研任务统计表》

附件3:《20112013年科研任务考核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