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江苏开放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 )“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作者:人员机构  (2016-12-16)  

各市县开放大学(电大),城职院办学点,校内有关部门:

江苏开放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十二五”规划2014年年度课题已进入结题阶段。请各课题所在单位严格按照江苏开放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科研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督促课题负责人,按项目要求,抓紧时间完成研究任务,做好结题准备。现将结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方式

1.重点课题由省校科技处组织专家进行会议鉴定;其他课题采用通讯鉴定。

2课题如满足以下条件的可申请免于专家鉴定:

  (1)重点课题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相关论文2篇(项目主持人作为第一作者的须有1篇)或发表核心期刊论文1篇并取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在省级以上刊物(含省级)发表相关论文1篇;或公开出版相关专著1部。

2)一般课题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相关论文1篇(项目主持人为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刊物(含省级)发表相关论文1或在省级以上刊物(含省级)发表相关论文3篇;或在省级以上刊物(含省级)发表相关论文2篇,取得授权实用型新专利2项。

3)青年专项及自筹经费课题须在省级以上刊物(含省级)发表相关论文2篇;或在省级以上刊物(含省级)发表相关论文1篇,取得授权实用型新专利2项。

   4)与课题研究内容密切相关的研究成果在厅局级评奖中获得二等奖以上奖项的课题。

二、鉴定程序

1.课题负责人填写《江苏开放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科研课题结题申请书》,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合格后,将结题申请书一式三份、课题最终研究成果(成果主件及必要的附件等)共3套材料报送省校科技处。

2.提交的课题结题材料包括: 

   1)研究成果的主件:论文、著作、调查报告、专利授权证书等。

2)必要的附件:研究成果获奖证书、成果使用部门对应用性、对策性研究成果的评价证明等。

3)其他材料:项目研究报告(结题报告)、项目申报评审书、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表、立项通知书、重要变更的申请及获准批复等。

4所报送成果必须是与课题高度相关的科研成果,未标注“江苏开放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十二五’规划课题”字样的成果,及其他无关成果(如读书笔记)一律不要报送。

结题材料要求统一装订成册,装订格式和装订顺序见附件课题结题所需表格。

请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严格把好课题结题材料初审关,提高结题材料质量。

 

三、结题材料报送时间

结题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7220日。

结题材料纸质稿邮寄:江苏开放大学科技处麦绣文(南京市江东北路399号,210036);配套电子稿发送:maixw@qq.com

因故不能按规定时间完成项目任务的课题负责人,以书面形式填写《江苏开放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科研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后上报科技处备案。课题延期时间不超过一年,到期仍未完成的项目,将作撤项处理。

联系人:麦绣文;电话:(02586265585

 

    附件:

 1.江苏开放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课题立项表

    2.课题结题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