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课题负责人:
为严肃课题管理纪律,提高课题负责人按计划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的责任感,根据我校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科技处决定对2012年度到期未完成的校级课题进行清理。
请尚未结题的课题负责人接到本通知后,抓紧时间提交结题申请和结题材料。之前已提交过结题材料但未通过鉴定的课题,课题负责人只需补充提交新的科研成果复印件即可。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0日。逾期不结者按撤项处理,收回课题经费,项目主持人两年内不得申请各级各类科研项目。
联系人:麦绣文;联系电话:025—862655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