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开放大学(电大)、二级学院,省校各部门:
为进一步调动全省办学系统教职工的科研积极性,加强科研成果的交流、推广和应用,经研究决定,拟在2016年9月开展全省办学系统两年一次的优秀科研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预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省办学系统的在职教职工,自2014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的科研成果。包括:正规出版社出版的著作(不包括论文集、教材)、公开发表的论文、立项课题结题的研究报告等。已获厅局级以上(含)奖励的成果不再参评。
二、参评条件
对申报参评的成果主要从创新性、学术性、成果的理论价值、应用价值和实践效果等方面综合衡量,具体要求如下:
1.研究成果反映终身教育、开放教育、高职教育、社会教育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对解决终身教育、开放教育、高职教育、社会教育实践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具有明显成效。
2.学科研究成果追踪学术前沿,具有较高的理论和学术价值或较强的应用价值。
三、其他事项
1.因与国家开放大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工作对接的需要,请各单位通知有申报意向的教职工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包括《江苏开放大学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评审表》的填写,有关证明材料的准备(包括成果原件、课题结题证书、获奖证书、成果应用证明等复印件)。
2.评选工作联系人:江苏开放大学科技处陈冰月;电话:13951886284;
E-mail:keyan@jsou.cn
附件1:江苏开放大学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评审表